中新網12月5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內地與香港于6月29日簽署了CEPA補充協議四,協議使符合條件的內地基金管理公司將被允許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構。香港證監會指出,正等內地相關法規及審批程序各細則出臺,內地基金公司在港設點工作便可馬上進行,香港正期待內地第一家基金公司來臨。
對于這項新安排,內地相關部門及企業都非常關注,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桂敏杰早于今年9月率領內地30家內地最大規模基金公司及證券商到香港了解相關情況并舉行研討會。香港證監會中介團體及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張灼華接受媒體訪問時透露,研討會后多家內地基金公司都一直保持聯絡,進行申請在港開業的前期準備工作。
她又認為,待內地的相關細則出臺后,到香港設點的工作便能馬上啟動,但難以估計何時有第一家公司落戶香港。港證監現已準備就緒,關鍵在內地法規及審批程序。據了解現時中國證監會正在起草實施細則,等待細則出臺后,便會接受基金經理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