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兒子并非親生 北京一男子怒向前妻索賠3萬元
2008年07月22日 15:02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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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兒子非自己親生,侯某在結束與薛某的婚姻生活后,向薛某主張不當得利,要求對方返還自小孩出生至今自己所承擔的撫養費并賠償精神損失。密云法院太師屯法庭近日受理了此案。
原告侯某與被告薛某1999年開始同居生活,兩年后薛某生下一名男嬰。2004年兩人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2006年12月,侯某在前往當地派出所為小孩辦理戶口時,被告知首先應進行親子鑒定。后經公安部門司法鑒定,結論為孩子并非侯某親生,夫妻感情由此產生裂痕。今年3月,夫妻兩人解除婚姻關系,結束了近10年的共同生活。
侯某一紙訴狀將前妻告上法庭,認為自己在與薛某同居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并沒有撫養非親生子的法定義務,他7年來為撫養孩子的經濟支出對薛某而言構成不當得利,薛某應予以返還。同時,侯某表示,自己的心理和精神遭受重創,要求薛某一并賠償精神損失。這兩項索賠合計共3萬余元。(通訊員浦威)
【編輯:王賽特】














